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
发布时间:2011-12-10 浏览次数:
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第一副主任黄宝传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发国、高泽吉、杜凤涛,顾问尹传军及委员共22人参加会议;县政协副主席苗德文应邀列席会议;县政府副县长葛继勇、县法院院长宋思伟、县检察院检察长臧得勇,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、县政府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
12月9日,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招待所第三会议室召开。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淑秀,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第一副主任黄宝传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发国、高泽吉、杜凤涛,顾问尹传军及委员共22人参加会议;县政协副主席苗德文应邀列席会议;县政府副县长葛继勇、县法院院长宋思伟、县检察院检察长臧得勇,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、县政府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。会议由黄宝传主持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总结,依法任免了县政府、县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。
刘淑秀在讲话中指出,一年来,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全面落实中央及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,围绕全县大局,依法履行职责,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,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。她指出,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职四年来,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,制度建设有了新突破,监督工作有了新起色,自身建设有了新变化,形成了团结干事、和谐相处、促进工作的局面。全力支持“一府两院”的工作,有效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,树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,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、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刘淑秀要求,被任命干部要争做加强学习的楷模、履职尽责的楷模、团结奋进的楷模、勤政廉政的楷模,牢记宗旨、增强党性,从当前工作入手,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,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,不拘一格的创新精神,履职尽责,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,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。

